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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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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动员会召开
发布时间:2019-10-09 作者:刘亚敏 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9月30日,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巡察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工作动员会召开。校纪委副书记、党委第三巡察组组长汤培华作动员讲话,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柏燕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汤培华指出,本轮巡察工作将紧扣“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主线来深化政治监督,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两个维护”、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遵守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经济与管理学院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对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必须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条条有整改,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柏燕表示,经济与管理学院党总支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严守纪律规矩,主动认领问题,坚决整改落实,真诚、主动接受巡察监督。

  据悉,校党委第三巡察组将在经济与管理学院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9月30日—10月30日)设立专门意见箱,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意见箱设置地点:第二教学楼5楼;联系电话:0874-8987853、8998618(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第三巡察组电子邮箱:xcz3@mail.qjnu.edu.cn

  根据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党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经济与管理学院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转相关单位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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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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